|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 04:07 |
作者: |
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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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东百集团(600693)今日公告,公司接到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三信公司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于11月29日凌晨开始停止了租赁区的水电供应,目前公司的商场处于无法营业状态。东百集团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并就此事致函三信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公司已将上述事件上报当地政府,积极寻求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上述纠纷;若协商不成,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资料显示,东百集团去年10月与三信公司签订了正式的租赁合同和托管合同。东百集团将承租三信公司开发的金鼎项目中的约1.8万平方米面积用于百货经营;租赁期限为15年,根据托管合同,三信公司将金鼎广场地下第一、二层及地上第一至第五层约3.4万平方米面积委托公司负责整体招商、物业管理和商业运营,托管期限为15年。 (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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