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发改委:临时价格干预不会改变企业定价自主权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01日 03:45 作者 周宇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2月01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周宇
  本报讯 发改委昨日表示,在我国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有法律依据,必须正确理解。此外,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因此目前还没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发改委称,首先,实施价格临时干预目的是为了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其次,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
  据介绍,我国《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发改委强调,即使在必要时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也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不会影响企业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更不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回归。
  据了解,针对2003年“非典”时期部分中药材和消毒用品价格暴涨,以及2008年初少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中央政府先后两次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对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改委还指出,针对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政府实施必要的行政干预,在发达国家也不乏先例,美、德、法、日等国都有政府干预价格的做法和实践。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药品大举降价 多家上市公司榜上有名 (12-01 03:45)
·发改委下调17类药品价格 平均降幅19% (12-01 03:45)
·石油天然气:下游板块毛利普遍下滑 (11-30 14:42)
·多省暂停天然气调价 (11-30 09:15)
·国务院职能部门全力抗通胀发改委昨日赴山西开展督查 (11-30 04:52)
·[快讯]发改委:10月国有粮企混等平均收购价上升 (11-29 11:43)
·各地菜价应声回落 (11-29 08:24)
·发改委官员称考虑设立中国碳基金 (11-29 07:47)
·亚夫:用人文眼光看“十二五”发展方式转型 (11-29 08:05)
·发改委要求煤企稳定煤价 (11-27 10:04)

 证券时报记者专栏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