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3日 04:27 |
作者: |
孙媛;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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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媛 郑晓波 本报讯 昨日,财政部金融司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在香港签订了《关于使用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人民币国债的合作备忘录》。这为人民币国债通过香港金管局提供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债券投标平台招标发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将进一步拓宽人民币国债发行渠道,优化人民币国债发行方式和环境。 记者获悉,近期财政部将代表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80亿元人民币国债。其中,50亿元人民币国债通过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面向机构投资者招标发行,分别为3年期20亿元、5年期20亿元和10年期1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作为发行及交存代理,负责协助办理人民币国债具体招标事宜。另外30亿元2年期人民币国债通过柜台零售方式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担任联席牵头行及入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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