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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秋林股改获赠2.66亿元黄金存货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7日 04:13 作者 范彪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1月17日证券时报第9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范彪
  本报讯 股市又一股改钉子户即将解决未股改问题,SST秋林(600891)今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草案。
  首先,作为股改方案实施的前置条件,SST秋林控股股东奔马集团与潜在控股股东奔马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奔马集团拟将所持上市公司占总股本比例为24.59%的股份转让给奔马投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3.59亿元,折合每股6元。奔马集团和奔马投资实际分别为两个自然人控制,奔马集团控制人为蒋贤云,奔马投资控制人为平贵杰。但是,奔马集团持有奔马投资16%股权。
  按照方案,奔马投资的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向SST秋林捐赠黄金存货资产约2.66亿元和8200万元现金,用于支付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的成本。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按每10股送2.2股比例向颐和黄金定向送股,共计2511万股,作为对颐和黄金代为支付股改对价成本的补偿。
  流通股东方面,公司将以现有流通股本1.29亿股为基数,公司用资本公积金3882.58万元,向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3882.58万股。
  奔马投资表示,条件成熟时,会将颐和黄金的黄金珠宝首饰设计、生产加工、批发及零售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促进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的快速调整。颐和黄金主要从事黄金珠宝批发、零售业务,2009年的净利润为4560万。
  奔马投资还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股份触发条件为:SST秋林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上述条件触发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258万股,相当于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2股。
  就本次股改方案,SST秋林的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股改对价水平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4.2股股票,处于股权分置改革市场平均送股水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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