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5日 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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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1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目前,社会上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比较关注,也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海关对居民旅客的“5000元”和非居民旅客的“2000元”限值的规定太严格。 黄熠说,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是较为普遍的国际实践,对超出限值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据了解,澳大利亚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900澳元,英国是390英镑,德国是430欧元,美国对进境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800美元,对非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100美元,韩国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400美元。目前,中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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