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08日 07:33 |
作者: |
建业 |
| |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9月30日,紫金矿业(601899)收到福建省环保厅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所属的紫金山金铜矿汀江环境违法一案,经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根据有关规定,省环保厅决定对紫金山金铜矿做出行政处罚,包括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罚款约956.3万元。 另外,紫金矿业曾提出的有关鱼类死亡损失的异议,现已被省环保厅驳回,为此公司决定放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并及时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