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3日 05:09 |
作者: |
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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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向 南 本报讯 深鸿基(000040)今日针对媒体关于公司低卖西安新鸿业公司股权的质疑称,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认识问题,而不是一个事实问题。今年4月份,深鸿基作价1.58亿元出售新鸿业公司66.5%股权,8月份万泽股份(000534)则以2.1亿元受让新鸿业50%的股权。4个月时间,新鸿业估值相差一倍。 深鸿基今日公告了详细的评估方法,认为评估过程没有问题,也不存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行为。该公司认为,转让价格不是转让合同的唯一要件,转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条款,价格的形成因素是复杂的,不是单一的,除转让价格以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对转让价格的影响有时也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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