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2日 19:20 |
作者: |
成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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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9月2日讯 深鸿基(000040)周四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关振芳、赛德隆、百川盛业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转让西安新鸿业股权交易中的转让价格以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格合理。
公司表示,转让西安新鸿业66.5%股权时采用成本法对存货-开发成本进行评估,主要考虑深鸿业所开发的房地产正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同时参照了建设部发布的《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等内容。
而在受让西安深鸿基公司40%股权时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开发成本,主要根据西安深鸿基公司资产特点以及账面价值的构成,并且考虑其已取得当地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建设指标,且所在区域房地产开发、交易市场较活跃等情况,具备运用假设开发法的条件。
另外,公司与关振芳、赛德隆、百川盛业间均不存在深交所规定的各种属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认为在股权转让和受让中,百川盛业以其在西安深鸿基40%股权应分得的利润及收益承担赛德隆的股权受让价款支付义务,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有保障的,还有利于问题的系统解决。
公司表示,转让价格不是转让合同的唯一要件,其他合同条款对转让价格也是有影响的,有时影响甚至是巨大的。即使是同一的转让主体,由于合同条款的差异,其转让价格也是有差异的,简单的加减法并不客观。近期公司被质疑的“低卖”新鸿业公司股权,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认识问题,而不是一个事实问题。
今年4月,公司转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6.5%的股权予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月,公司受让深圳市百川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近日曾有媒体质疑公司在上述交易中的资产定价问题。
深鸿基周四报6.03元,跌0.99%。(全景网/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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