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31日 05:12 |
作者: |
文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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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政府对民间投资的政策关注度显着提高。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新非公经济36条”。《意见》提到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领域。在投资渠道上,“新36条”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极大地扩展我国民营经济的投资领域。 2010年7月26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并要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从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工作分工的具体内容来看,涉及了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国有企业重组、自主创新与转型升级、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民营企业投资环境建设等诸多方面。从工作要求来看,明确了每项具体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并要求牵头部门与各相关责任部门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出具体措施,及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按年度向国务院汇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文 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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