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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力旧城改造福星股份再次信托融资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18日 04:30 作者 郑昱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6月18日证券时报第1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郑 昱
  本报讯  福星股份(000926)6月1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下属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汉阳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信托融资的议案。这是继上月福星股份宣布发行信托产品为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募资10亿元之后,福星股份又一次决定采取股权信托融资的方式筹措开发资金。其中,汉阳地产和武汉置业均为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公告显示,为筹措“汉阳旧城风貌区改造(危改)” 项目开发资金,福星惠誉拟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汉阳旧城风貌区改造(危改)项目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即由吉林信托接受委托人民生银行的委托,将民生银行拟募集的资金10亿元(以实际募集到的资金为准,但不得低于7亿元),以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对汉阳地产增资,其中3亿元用于增加汉阳地产的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汉阳地产资本公积。增资后汉阳地产的注册资本由3亿元变更为6亿元,福星惠誉与吉林信托出资比例均为50%。
  在信托成立之日起的3年内,吉林信托、福星惠誉如达成一致,可将汉阳地产进行清算。如汉阳地产不能进行清算,福星惠誉应按约定受让民生银行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受让总价款为10亿(或实际交付信托资金数额)×(1+12%×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5)。
  在该信托存续期内,福星惠誉将其持有的汉阳地产50%的股权质押给民生银行,为受让信托受益权所需支付的受让款提供质押担保。汉阳地产在该信托成立之日起30个月以内以其拥有的汉阳旧城风貌区改造(危改)项目A、C、D 地块的在建工程(规划面积20.63万平米,其中商业7.28万平米)分期分批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福星股份为福星惠誉受让该信托受益权所需支付的受让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福星股份表示,汉阳旧城风貌区改造(危改)项目地块需待拆迁完毕方可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国有土地登记,目前该项目正准备实施拆迁,采用股权信托融资的方式筹措开发资金十分必要,有利于提高汉阳地产的资本金实力,为项目开发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公告显示,福星股份提供担保为汉阳地产顺利筹措项目开发资金,将保障福星股份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汉阳地产的项目盈利前景良好,且福星惠誉旗下目前有多个正在开发的楼盘已进入销售期,项目销售回款能够保证福星惠誉拥有足够资金支付信托受益权受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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