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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素导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扩大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11日 03:46 作者 贾壮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6月11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国家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表示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昨日出席“第四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时表示,今年以来货物贸易项下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加大了经常项目下的结售汇顺差,主要包括企业进口不购汇、出口不付汇和企业未出口先收汇等三大因素。他还表示,目前未发现资金大量流出中国的情况。
  杜鹏介绍,今年以来企业进口不购汇和以外汇贷款代替购汇的现象较为普遍。一季度全国银行外汇贷款余额4087亿美元,尽管商业银行开始执行新的外汇贷款政策,但是一季度新增外汇贷款仍达到292亿美元。部分省市企业以外汇贷款支付货款的情况比较严重,比重为20%-30%。
  同时,进口不付汇、少付汇或延迟付汇情况也比较多。杜鹏称,一季度进口付汇迅猛增长,其中90天以上的延期付汇同比增长216%。海外代付也快速增长(海外代付是由进口企业海外子公司和关联企业以自有资金或者向当地银行贷款直接向境外出口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付款方式),从资金流和货物流的匹配上看,这是一种进口不付汇的行为。调查显示,有的银行办理海外代付占到所有结算方式的45%。
  另外,企业未出口先收汇、预收货款以及贸易融资也增长迅速。一季度末,企业贸易融资规模不断加大,特别是出口押汇、发票融资等融资方式的增加,使企业提前透支、企业预收货款增长80%。
  杜鹏表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主要原则是真实、便利、均衡。目前,仍在使用的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系统和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是对资金流入和流出管理的两道阀门,可以起到资金流入流出的均衡管理作用。
  他说,为实现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涉外经济安全和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外汇管理总体目标,下一阶段经常项目的管理将实现管理方式和理念的五个转变: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事前监管转为强调事后管理;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有罪假设转变为无罪假设;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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