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1日 03: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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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通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时表示,这些案件暴露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的四个特点。 第一,发案环节广泛。这些案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第二,涉案主体多样。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贿的问题也值得关注。第三,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有的是直接收受财物,有的是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有的收受的是现金、财物,还有的是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第四,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 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表示,主要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一、推进有关部门进行改革。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能够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权力行使的空间。二、推进监督措施。最近国土部门更多地采用集体会审制、专家论证制,推进一些“阳光”措施。三、在查办案件中进一步把土地领域的案件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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