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0日 03:38 |
作者: |
范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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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范 彪 本报讯 新湖中宝(600208) 今日披露,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黄伟通知,为进一步避免其控股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黄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新湖集团承诺,新湖集团及新湖集团除新湖中宝、哈高科(600095)外所控制的其他公司,现在及未来,不会以参股、控股、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方式在中国境内从事住宅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 新湖中宝在中国境内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及销售。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哈高科将不再新增住宅地产项目,在现有的住宅地产项目完成开发及销售后,哈高科将不再在中国境内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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