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30日 04:52 |
作者: |
贾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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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称,为便利上海世博会期间境外个人办理购汇业务,做好世博会金融服务工作,外汇局决定在世博会期间对境外个人实行购汇总额管理,购汇总额为等值5万美元。
外汇局要求,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境外个人购汇额度累计使用情况,并将境外个人经常项目购汇信息逐笔纳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购汇交易”模块中“境外个人经常项目收入购汇”和“境外个人原币兑回”项下,“身份证件号”输入三位的字母国别代码和护照号;同时,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外汇局还强调,银行和境外个人办理购汇、兑回业务时,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贾 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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