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7日 03:45 |
作者: |
黄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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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昨日在耶鲁大学管理学院主办的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研讨会表示,今后证监会将从五方面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其中包括完善并购重组制度和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 姚刚表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一直着力加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夯实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措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治理结构得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截至2010年3月底,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已经达到1807家,总市值24.5万亿人民币,居全球第三位,总市值与2009年GDP的比率超过70%。姚刚同时也指出,当前,中国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还停留在公司的章程之中,独立董事、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和监事会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姚刚表示,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从以下五方面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一是继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完善并购重组制度和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稳步发展主板市场,继续大力支持大中型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多种形式解决部分改制企业存在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实现整体上市。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相关制度建设,推动市场化的并购重组,引导优质资产向行业龙头集中。同时积极推进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板的退市机制,推进形成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环境。 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的法规建设,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提高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督促上市公司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引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健全信息披露,加强对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环节的信息披露监管。 三是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管的严格监管,加大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中国证监会将不断完善证券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机制以及快速反应机制,对于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将会同相关部门监管联动,提高查处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大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 四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监督作用。重视并充分发挥创投资金、基金公司、社保资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作用,通过行使表决权、或“用脚投票”等市场化手段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推动公司治理文化和诚信文化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形成和深化。中国资本市场建立至今近二十年,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国有股权占主导的股权结构是中国上市公司的一大特点。同时,一些上市公司还存在着改制不彻底,独立性不强的问题,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需要我们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同时,深入认识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股权结构、投资者结构,推动公司治理和诚信文化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形成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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