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7日 03:45 |
作者: |
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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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近日就《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征求意见稿)》于4月30日之前向各基金系统参与人征求意见。 据悉,该业务指南系根据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及相关系列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进行的全面系统修订,以满足开放式基金业务发展的需要。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根据新版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带来的最新业务变化,对有关业务处理规则做了最新调整;二是为适应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登记结算业务需要,专门增加了针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有关内容;三是为让系统参与人更好地了解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的业务处理细节,细化了基金交易处理章节的内容,涵盖了全部基金交易的各项业务处理规则及处理流程;四是将原来分布在各项业务指引中的内容都尽量整合到一个业务规则文件中,方便参与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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