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对于酒鬼酒(000799)与泰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旷日持久的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泰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即解除酒鬼酒与泰腾贸易签订的《小酒鬼独家总代理协议书》;泰腾贸易10日内向酒鬼酒支付货款1167.11万元;泰腾贸易公司向酒鬼酒返还质押物172800瓶新版酒鬼酒,对于不能返还部分按每瓶156.24 元进行赔偿。在对方履行判决条款之后,酒鬼酒则支付相关款项。
酒鬼酒表示,由于对上述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以前年度已对泰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上述判决全部执行后,将给酒鬼酒增加利润4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