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3日 02:33 |
作者: |
申木 |
| |
证券时报记者 申 木 本报讯 宜华地产(000150)今日表示,因广东汕头外砂项目的周边环境以及房地产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信房地产汕头有限公司经充分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开发外砂项目,并于近日签署了《关于终止合作开发外砂项目的协议》 。合作终止后,宜华房地产应向中信房地产汕头有限公司返还订金 4000万元,外砂项目将由宜华房地产自己负责开发建设。 据介绍,2006年4月,为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宜华地产上述子公司与中信房地产汕头有限公司就合作开发宜华房地产拥有的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324国道与新津河交界处的外砂项目的有关事宜订立了合作协议。据记者查询,该地块面积为71.74万平方米的居住及配套用地。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