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4日 04:43 |
作者: |
秦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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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秦 利 本报讯 为提高中金所会员交易运行保障能力,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昨日中金所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并于昨日起实施。
据了解,应急交易厅是指交易所为会员提供的临时应急交易场所。会员因通信网络或者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因系统升级、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使用应急交易厅。
《指引》规定,会员在交易所应急交易厅进行交易,应当由其授权的应急交易人员通过交易所指定的应急交易席位进行。应急交易人员应当使用交易所指定的应急交易终端进行交易,每个应急交易终端仅限一至两名应急交易人员使用,交易所另行批准的除外。
《指引》还规定,应急交易厅每个应急交易终端使用费为5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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