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7日 04:32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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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财政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通知明确,汽车摩托车下乡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执行。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要求,把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好、落实好。 据悉,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汽车行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去年12月初召开的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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