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0日 05:20 |
作者: |
徐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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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按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所持有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8.815%的股份,一次性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汇金公司自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完成时止,代行新华人寿股东权利。 据介绍,该股权转让及授权事项已在新华人寿股东大会上获得一致通过。按照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须经监管部门批准。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次股权转让,严格执行了资产评估和股权转让有关程序,充分尊重了新华人寿现有股东的意愿,为新华人寿引入了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将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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