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4日 03:10 |
作者: |
|
| |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获悉,近一年来,保护基金探索建立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系统,旨在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状况进行专业、系统的评价。该评价系统最新评估结果显示,2003—2008年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处于中等水平。 评估结果显示,2003—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呈现如下特征:一是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处于中等水平,保护指数处在52.60—63.89区间。 二是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整体水平逐年提高。特别是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得到显着改善。 三是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08年保护指数仅为63.89,尽管进入B级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但多集中在刚刚越过B级门槛的区域,投资者保护水平仍有待提高。 四是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的行业差距较为明显。金融行业投资者保护评级最高,为64.20;从事多元化经营的综合类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评级最低,为55.51。 五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投资者知情权的保护相对较好。经营活动绩效对投资者投资收益权的保护一般。治理结构构建及运行对投资者决策参与权的保护,近几年来随着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虽逐年得以改善,但仍然较差。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