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3日 03: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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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阻碍*ST琼花(002002)重组的一系列担保责任再次被部分解除。日前,*ST琼花收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并签署新的偿债协议书,再次解除对琼花集团的部分担保责任,涉及金额2000万元。 据民事调解书,法院对*ST琼花、琼花集团、于在青与债权人王爱玲签订的协议书予以确认。琼花集团将其持有的*ST琼花部分股份作为偿还其所欠王爱玲的借款,并于签订协议书后两个月内将上述股票划拨至王爱玲股票账号。王爱玲同意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免除*ST琼花的担保责任。*ST琼花解除违规担保涉及金额500万元。 同时,*ST琼花、琼花集团、于在青与信融正通、南京奥杰分别签订协议书,琼花集团分别以股抵债偿还信融正通金额为1038万元,南京奥杰538万元。琼花集团在偿还上述欠款后,免除*ST琼花违规担保责任分别为1000万元和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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