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2日 03: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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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越来越多的违章私建的“小产权房”,哈尔滨市近日决定集中查处“小产权房”,并要求全市违规开发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开发建设和销售,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接受调查处理,经审查认定应依法拆除的将限期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 近年悄然兴起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又叫“乡产权房”。 为遏止违法建设势头的蔓延,有效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日前由哈尔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组成的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对城乡接合部的违法私建滥建行为进行整治。 在本次整治“小产权房”行动中,执法部门在哈尔滨市区内共发现29处成片(栋)开发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程,共计144栋、150余万平方米。目前已有上万平方米违法“小产权房”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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