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12日 04:08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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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为做好央企2010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国资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央企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通知要求,2010年,各中央企业预算管理中要继续坚持“现金为王”的理念,要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作为重中之重,对债务、投资、存货、应收款项、担保、捐赠及金融衍生业务等重大事项,继续实施从严预算控制。 通知明确,各央企应客观分析经济形势,合理确定2010年度预算目标。对于2010年预算目标严重脱离实际状况的企业,国资委将通过预算目标合理性审核提出调整意见,并要求及时调整。 国资委强调,2010年,各中央企业预算管理中要继续坚持“现金为王”的理念,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核心,细化资金预算安排,高效配置企业财务资源。一是要加强信贷政策走向分析预测,做好资金管理预案,确保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要兼顾资金成本、收益与风险的平衡;二是要认真分析集团财务资源对发展战略规划的保障能力,坚持量力而行原则,统筹规划生产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给;三是资金支出预算要充分体现效益优先、质量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存贷双高”企业,要明确资金集中度提高的预算目标与措施。 与此同时,各中央企业要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作为重中之重,成本费用预算安排要继续实行从紧政策,要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压缩可控费用预算,特别是经济效益下滑的企业,可控费用预算要细化控制项目,明确下调目标。 针对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现运行质量下降、经营风险加大等问题,国资委明确提出,2010年要对债务、投资、存货、应收款项、担保、捐赠及金融衍生业务等重大事项,继续实施从严预算控制,确定预算控制的关键指标。 具体而言,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且持续上升、资产流动性大幅下降的企业,要压缩债务预算规模,并设置负债率控制警戒线;对于出现产能过剩、产品销售不畅的企业,要细化库存控制措施,明确存货压缩目标;对于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企业,要压缩新增应收款项的预算规模,明确催收目标与责任,预算年度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收入增幅;对于超出承受能力、资金来源未落实、投资前景不确定、不符合发展战略和主业方向的投资,原则上不作预算安排;金融衍生业务的预算安排要坚守套期保值原则,交易规模应与现货预算及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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