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5日 03: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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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包括涉及中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以及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等行为。《意见稿》依据反垄断法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行政机关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给予明确的界定和详细的规制。 有网友指出,人们印象中的天然气、自来水、电力、成品油、航空等垄断行业,无一上榜。而《反垄断法》施行一年来,也没有任何一家垄断央企因价格垄断问题而被查处。而现实生活中,这些行业都是国有垄断企业占据绝对垄断地位。因此,众多网友怀疑《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否真正能规范垄断企业的调价举措?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希望所有行业、企业都要放开,允许竞争,只有降低准入制度,允许竞争,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垄断。因此网友纷纷建议《意见稿》扩大价格垄断行为的范畴,不仅要规制市场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于所谓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亦必须进行规范。 也有媒体发表评论指出,对于垄断高价之类的价格垄断行为,仅仅明确从“成本-价格”的角度去反对,是很难达到理想效果的。我们不仅要反垄断价格,更要从降低准入门槛、推动市场开放、促进自由竞争的源头入手,减少和消弭垄断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垄断本身减少乃至消失了,垄断价格自然“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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