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31日 04:55 |
作者: |
卫文省;张超 |
| |
近期监管当局对证券营业网点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要求证券公司按照“分期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在2010年8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笔者以为,在这一过程中,监管部门应根据我国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推行证券营业网点的多样化,建立有层级的证券营业部体系。 首先,证券营业网点的多样化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在我国一些北方省份,证券营业网点仍以传统证券营业部为主,多数还保留着散户大厅,现场交投活跃。而在南方不少省份,现场客户逐步萎缩,为节约成本,营业部面积已大大减小,甚至取消了散户大厅,出现了专门从事营销与服务的“精品营业部”。这种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异,客观上要求不同层级的证券营业部同时存在。 其次,网点多样化有利于增强证券行业的竞争力。目前,监管部门对证券营业部的成本和规模有刚性要求,证券公司成本控制的自主性较差,与银行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劣势。基于成本核算和追逐利润考虑,客观上讲,应该没有证券公司愿意去客户资源相对贫乏的中小城市和县城设立机构网点。银行业的分支行模式,使银行营业网点遍布全国,成为银行业产品营销和业务拓展的基石。我们以为,证券公司可以向银行业学习,建立多样化、有层级的证券营业网点,尽快覆盖中小城市,尤其是县级行政区,一方面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缓解省会和中心城市证券营业机构网点饱和的压力,为证券行业的发展和竞争力,乃至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监管部门也可以考虑出台政策,鼓励中小证券公司优先到中小城市和县城布点发展。 再次,证券营业网点多样化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享有财产性收入和高品质的金融服务是全体公民的权利,如果以相同的市场准入设立机构网点,证券公司出于盈利考虑,其结果必然使中小城市和县城的居民在享有财产性收入和高品质金融服务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而推行多样化的证券营业网点是实现这一权利的重要保障。另外,多样化的证券营业网点模式,可以提供更为丰富的服务内容,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加大投资者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效防止非法证券营业网点的滋生和成长。 最后,证券营业网点的多样化有利于推动精细化监管的进程。各类新型证券营业网点的不断涌现和监管政策的相对滞后给监管工作造成了困难,监管要求与实际产生偏离,令一线监管机构无所适从。多样化的证券营业网点模式正在倒逼监管当局出台新的监管政策,也在不断锻炼挑战和提升一线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迫使一线监管机构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在这一进程中,无论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的证券营业网点的多样化,都必将对一线监管机构提升监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山西证监局)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