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7日 02:17 |
作者: |
建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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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继ST宝龙(600988)第一大股东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被指定转让给两位自然人之后,ST宝龙实际控制人杨龙江直接持有的ST宝龙约2485.5万股股权日前也被分别指定转让给三名自然人。 据了解,杨龙江持有的上述股权来自于ST宝龙第二大股东、其前妻黄乙珍,2007年,黄乙珍与杨龙江签署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黄乙珍将其持有的ST宝龙全部股份约2485.5万股转让给了杨龙江。但由于司法冻结,上述股权并未完成过户程序。今年3月,黄河实业与金安汽车和杨龙江达成债务和解协议,金安汽车将其直接持有、杨龙江将持有但尚未过户的全部ST宝龙股权转让给黄河实业用以清偿债务。 或许为了破解司法冻结使得股权转让久拖不决的局面,7月21日至22日,黄乙珍及黄河实业分别与赵伟、刘建刚、卢富根签订的三份《股权转让协议》,黄河实业指定上述三名自然人作为受让人,分别接收黄乙珍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000万股、1000万股、485.5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6%、10.036%、4.87%,转让价格为每股5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ST宝龙声明上述交易各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07年披露的一份资产处置公告显示,一位姓名为卢富根的自然人曾与黄河实业一起,为东莞市黄河商贸中心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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