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4日 04:31 |
作者: |
李巧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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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突出的地区、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和进行处罚 证券时报记者 李巧宁 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昨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改委、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08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表明,31个省(区、市)、五大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公司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河北沧州、山西晋中等8城市,以及天津陈塘热电厂等5家电厂责令限期整改和进行处罚。 此次被责令限期整改和进行处罚的8个城市是:河北沧州、山西晋中、黑龙江绥化、福建三明和晋江、湖北十堰、湖南永州和陕西商洛。5家电厂为:天津陈塘热电厂、湖北鄂州电厂、四川泸州川南电厂、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 陶德田介绍说, 2008年度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较好完成了减排计划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实现了年度减排目标;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较好完成了二氧化硫削减任务。北京等27个省(区、市)两项指标均较2007年出现下降,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北京市,为18.8%;化学需氧量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上海市和河北省,为9.4%。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成绩显着,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4.5%,国家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17.9%。 陶德田指出,2008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突出的是:河北沧州市等8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及无故不运行;天津陈塘热电厂等5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河北沧州等8城市,责令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对天津陈塘热电厂等5家电厂,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陶德田强调,根据规定,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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