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6日 02:28 |
作者: |
李巧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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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政策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证券时报记者 李巧宁 本报讯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指出,加快培育生物产业,是我国在新世纪把握新科技革命战略机遇、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要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若干政策》明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生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筹资。开展生物产业基地内具备条件的生物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推进未上市生物企业股权的流通,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开展生物产业基地内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试点。 《若干政策》圈定了五大现代生物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生物农业领域、生物能源领域、生物制造领域和生物环保领域。《若干政策》提出,要发展壮大生物企业。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生物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生物产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包括,生物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物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等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若干政策》明确,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物产业,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设立、发展生物技术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产业发展,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生物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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