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2008年年报称严禁不良资产证券化防范地产业信贷风险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2日 03:11 |
作者: |
贾壮 |
| |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昨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2008年年报》指出,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银监会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严格防范项目贷款借新还旧,以及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无收益房屋信托,切实防范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风险。 年报认为,在目前信贷高速扩张的过程中,信贷资产的集中度风险也日益凸显。银行贷款的行业、地区、客户集中度越大,越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企业经营周期的影响,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银行新增贷款可能出现行业集中、客户集中和期限中长期化的趋势。企业集团客户风险更加突出,企业财务风险传染性和危害性增强。部分地区企业群体之间互保、连环保导致财务问题凸显,单个企业引发整个关联企业群发生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增加,增大银行信贷风险敞口。 对于下一阶段的政策走向,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把握“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政策要求,将解决当前问题和防范长远风险、商业可持续的目标统筹起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面对来势迅猛的金融危机,银监会将进一步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危机兴改革,善于转“危”为“机”,抓紧制定和实施一揽子治本措施,为实现银行业在更高水平上更好发展打下基础。 在保增长的同时,银监会将严守风险管理底线不放松。严格防范集中度风险,引导企业集团通过发债或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融资。严格防范项目贷款借新还旧、叙做“打捆”贷款;严禁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无收益房屋信托。按照“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加强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管理”的原则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相关信贷政策,切实防范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风险。同时,坚决防止不良贷款大幅度快速反弹。在加强不良贷款监测考核的同时,坚持准确分类必须到位,拨备和资本必须充足,风险管理必须到位,核销呆账力度必须到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