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2日 02:41 |
作者: |
高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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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高 璐 本报讯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公告,将于5月26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发行不超过12亿元2009年次级债券,债券期限10年。 公告显示,浙商银行本期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发行人可以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面值全部赎回以上债券。债券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到本期债券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00个基点;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缴款日和起息日均为5月27日。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27日;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5月27日。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将按照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评级结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级。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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