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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辟新途凯恩股份收购电池资产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8日 04:00 作者 尹振茂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5月18日证券时报第2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尹振茂
  本报讯 在原有主营业务发展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凯恩股份(002012)将目光瞄向了新能源产业,决定通过定向增发收购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78.8%股权,做大做强电池业务。
  凯恩股份表示,由于特种纸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价格又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凯恩股份传统的特种纸业务增长空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近年来,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增长缓慢,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经营效益出现了一定的波动,尤其是2007年公司出现上市来首次亏损,客观上存在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求。
  鉴于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池制造和销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凯恩股份决定以9648.86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所持凯恩电池60.00%的股权、自然人吴雄鹰所持凯恩电池16.22%的股权、自然人王重威所持凯恩电池2.58%的股权,支付价款全部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收购完成后,凯恩股份将直接持有凯恩电池78.8%的股权。
  为筹集发展电池业务的必要资金,凯恩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不超过4000万股新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8.51元/股。
  凯恩股份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如下项目:1.8亿元用于增资凯恩电池实施新增年产2.5亿节动力电池技改项目,7000万元用于增资凯恩电池实施车用动力电池新建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公司对该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009年1-3月,凯恩电池营业收入2305.42万元,净利润39.26万元;据评估机构预测,凯恩电池2009年4-12月、2010年和2011年税后净利润分别可达1207.12万元、1692.71万元和2195.31万元。为保证上市公司权益,股权转让方凯恩集团、吴雄鹰和王重威分别承诺,除不可抗力外,若凯恩电池2009年4-12月、2010年和2011年实际税后净利润达不到前述预测数,则凯恩集团、吴雄鹰和王重威按股权转让比例,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差额补偿给凯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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