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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法律保护论坛 专家答疑集锦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6日 03:44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5月16日证券时报第1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时报网友:虚假陈述的起诉流程是如何?
  郑名伟律师:一般虚假陈述索赔案件流程,是要先准备资料、咨询专业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准备起诉法律文件、到法院立案。
  时报网友:请问律师,对于虚假陈述,如何参与诉讼?需要什么材料?程序是什么?
  郑名伟律师: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股东账户复印件、对账单原件等资料,咨询专业律师,委托律师代理,立案,审理、调解或执行。
  时报网友:有些公司虚假陈述起诉快到期了,我们是不是不能再向他们索赔呢?
  郑名伟律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两年,过了两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
  时报网友:想请问一下,在案件获胜诉但没有拿到赔偿金额之前,是否需要支付律师费用?
  郑名伟律师:这以投资者与律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按合同约定。
  时报网友:最好能事后支付律师费,我想参与到诉讼的股民会更多,更没有顾虑?
  郑名伟律师:投资者不用太多担心,律师会尽可能考虑投资者的顾虑。
  时报网友:像基金的那种老鼠仓,算是内幕交易吧?这种案子,基民可以索赔吗?
  宋一欣律师:我认为,基金老鼠仓行为实际上是内幕交易行为的一种变种,“老鼠仓”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它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因此,全国人大立法《刑法修正案(七)》中专设的相关条款,制裁老鼠仓行为。
  “老鼠仓”行为是对某种内幕交易行为的通俗表述,它是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的一种,具体是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其因职务便利知悉的法定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经营信息(如本单位受托管理资金的交易信息等),违法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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