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7日 04:16 |
作者: |
郑晓波 |
| |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研究制定境外产权管理制度和办法,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近期率团赴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对央企境外机构管理现状进行考察调研。国资委透露,国资委将争取年内出台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指导意见,落实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制。 据国资委公布的信息称,从上述考察及相关座谈情况看,新澳两国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具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企业监管制度,为央企境外投资提供了良好条件;境外机构基本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整体运行平稳,经济效益逐步提高。 李伟表示,央企境外产权管理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应明确相关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办法不是为了管死,也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国别、行业和企业性质等因素,以更好地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走出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