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港股频道>港股新闻
人民币账户限制放宽 境外企业可在港发人民币债券
来源 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12日 08:27 作者 彭琳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宣布“优化”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包括放宽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允许香港及海外企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银行可展开人民币融资及贷款,企业开设人民币账户限制也得以放宽。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今天向全香港银行发出通函,称香港企业和银行可以“新的原则”展开人民币业务。这一新原则并不涉及内地任何制度的更改,纯粹在香港现有框架下调整。香港将容许非内地的各类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同时所筹集的资金可以自由投资,甚至借出作为贷款。发债的企业可以在港开立专项的人民币户口。

  金管局也允许涉及人民币计价的货物及服务买卖的企业,在港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以便利它们在境外自由运用手中的人民币资金。不过,涉及与内地贸易的企业要开设人民币户口作结算和支付,则仍需要由内地当局及银行决定。不涉及内地的跨境贸易,如东盟等地的企业则不受此限。

  陈德霖表示,只要这些资金停留在香港,不涉及回流内地,各类企业可以自由应用这些人民币资金。香港银行也可以将这些人民币资金用作融资和贷款。他相信,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深化及优化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提高人民币业务量及需求,发展空间很大。

  金管局表示,虽然在港的人民币存款只600多亿,但如果算上在港发债的金额则将达920多亿元。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内地也在安排,逐步放宽人民币贸易结算的企业名单及试点区域。

  不过,金管局提醒参与活动的企业客户在提供人民币融资或贷款时,应遵守审慎原则,须小心和妥善管理好人民币流动性风险。尤其参与的银行须保持警觉,有需要时向客户作出查询,以防范洗钱活动或其它违反法规的交易。

  香港银行公会主席洪丕正称赞金管局的“新原则”放宽了人民币业务限制,可进一步为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增加灵活性。(彭琳 发自香港)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受鼓励 (12-10 10:11)
·国家开发银行 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07-28 10:44)
·东亚中国今起在港首发人民币零售债券 (06-30 08:22)
·汇丰中国在港首发10亿元人民币债券 (06-26 10:55)
·汇丰中国昨日在港首发浮息人民币债券 (06-26 10:51)
·外资行首度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06-26 08:50)
·实现业务扩张 人民币债券纾缓外资行资金困境 (06-09 06:16)
·外资法人行发人民币债券破冰 东亚或赴港发债 (06-09 07:28)
·进出口银行在香港发售不多于30亿元人民币债券 (08-21 07:53)
·利率诱人升值预期续存 交行人民币债券受热捧 (07-21 09:44)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