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2日 07:58 |
作者: |
陈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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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陈 锴 本报讯 自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宣布托管ST张铜(002075)以来,有关ST张铜遭银行提前逼债的消息也销声匿迹。不过今日,ST张铜公告了一系列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民事裁定书及诉讼书共计14项,其中7项案件已经审理终结,ST张铜被判偿付2.38亿元。 公告显示,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包括农业银行张家港支行与ST张铜借款合同纠纷案,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与ST张铜借款合同纠纷案,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与ST张铜借款合同纠纷案等,涉案金额共计2.38亿元。 在上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里,包括ST张铜将需要向农业银行张家港支行支付借款本金5500万元;补足浦发银行保证金6000万元,支付违约金600万元;偿还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借款本金7500万元;归还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借款1980.85万元;向广东发展银行无锡城东支行归还借款本金890.29万元及利息;向苏美达公司支付货款964.33万元并赔偿损失;向万向资源支付货款损失52.73万美元。 尚未判决的诉讼包括,恒丰银行南京分行与ST张铜5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诉ST张铜40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出口银行诉ST张铜1亿元借款及相应利息案;深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诉ST张铜3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万向资源有限公司要求ST张铜支付700吨电解铜货款中拖欠的货款及其违约金。 此外,由于ST张铜的多起借款纠纷与前任总经理郭照相有关,但当前郭照相被监视居住,不能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只有裁定中止诉讼。公告显示,中止诉讼案包括,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诉公司3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建设银行张家港支行诉公司5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等。 ST张铜称,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推动下,重组各方已与各起诉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获得了对重组工作的支持。随着公司重组工作的推进,上述诉讼事项将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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