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04:15 |
作者: |
周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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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 悦 本报讯 2009年4月14日,国通管业(600444)及国风集团共同与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正式签署和解协议,就债权银行中国银行于2009年3月对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事宜提出的诉讼达成和解。 根据协议,国通管业应分别在2009年4月19日、5月30日、6月30日前偿还中国银行1000万元、本金1000万元、本金992.83万元及原合同约定的正常利率计算的利息。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按时足额偿还和解协议所确定债务的本金和利息,并且中国银行通过内部的免除罚息审查报批程序时,中国银行同意免除公司自2009年3月21日起原合同中约定的罚息部分。公司已于2009年4月14日偿还中国银行本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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