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2日 0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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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今年将严打从事非法汇兑地下钱庄 据新华社电 江苏扬州市警方日前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85亿元人民币、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的特大“地下钱庄”案。这个地下钱庄绕过我国外汇管制,提供本外币的汇兑业务。5年间有4000多居民牵涉其中,地下钱庄获取暴利1100万元。 有人认为,这个钱庄满足了一些民间用汇,它的存在于法不容但似乎又情有可原。外汇监管部门则认为,这种“方便”的途径威胁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影响货币政策效果,助长了其他形式的犯罪,应坚决从严打击。 境外豪华别墅案牵出地下钱庄 “这起地下钱庄案管辖地是福建省,由扬州市一名干部挪用公款案牵出。”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吴宏君介绍。2008年前后,扬州市检察院收到的一封网络举报信牵出一起挪用公款近亿元窝串案件,抓获了正准备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原是扬州市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案发时在加拿大购有豪华别墅一套。 警方调查发现,用来买别墅的钱并没有直接通过银行汇往国外,而大笔人民币被王某之妻肖某存入了一个户主为“何家财”的上海个人账户。 扬州市公安局在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帮助下,对何家财的个人账户进行了监控,发现资金流动异常,单日发生交易在百笔以上,单笔交易百万元以上的累计超过2亿元,且交易对手来自全国各地。通过调查何家财设在上海市农业银行的账户,又牵连出另外17个可疑账户,共涉及70亿元。 根据这些线索,扬州市公安局与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中心取得联系。人行总行分析何家财相关账户后,定性为“特大地下钱庄”。2008年10月何家财在深圳黄岗口岸被抓获。 中国人民银行扬州支行反洗钱中心庞克西介绍,这个地下钱庄采用的是对冲账户模式。即“背对背”地在国内和国外分别开设账户。国内客户汇出的钱由境外账户支付,国外客户汇入的钱由国内账户支付,用现金进行对冲。国内、外账户的钱不直接往来。相当于境内外等值货币在何家财的操纵下互换了一下,绕过了外汇管制。为了不引人注意,何家财还把客户的大额资金分成若干笔存放于不同账户。案发时,何家财在国内开设的账户就达300多个。 警方调查显示,在85亿元人民币涉案金额和4000余被牵扯的居民中,为子女在外读书汇款,接收境外亲属汇款等占相当比重,而且多数客户汇兑金额不大。 何家财的生意发展到如此规模,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丁志杰认为,主要是其作案手法比较隐蔽,绕过了外汇监管。由于不受汇兑额度的限制,做的又是无本生意,所以在民间很有市场。 滴水穿石 国家利益蒙损失 国家外汇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像何家财这样的地下钱庄并不是孤例。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外汇局配合公安部门等共破获地下钱庄案24起,此外还有网络炒汇案11起,非法买卖外汇和骗购外汇案件53起,查获超过90个非法交易窝点,共涉及金额95.3亿美元。 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非法交易的存在,直接造成了外汇损失和国家税收的减少,隐性的危害则更大———扰乱国家经济金融管理秩序。 地下钱庄 已成重点打击对象 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说,从已经破获案件来看,外汇地下钱庄主要从事收付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收付国内贸易或对外贸易资金,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资金,汇款投资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买卖境内股票、房地产、黄金等,支付境外赌资,与空壳公司发生没有实际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等。 为加强外汇市场的诚信建设,维护正常的外汇市场秩序,外汇局已将以非法汇兑为主的地下钱庄列为2009年度的重点打击对象。 “虽然不能将此类地下钱庄的存在简单地归结为资本项目管制和用汇需求得不到满足,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仍反映了社会对外汇管理服务方面的新需要。”南京银行国际业务部张伟认为,无论是政策制定者、业务监管部门还是经办外汇业务的银行自身,都应该在服务和效率上加以改善。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卞志村认为:“资本项目开放的程度,既要保证宏观政策效果不受影响,也要考虑方便老百姓的经济生活。目前资本项目下的条条框框较多,外汇服务功能不强,这是事实。” 对此,丁志杰指出,当前我国对部分资本项目交易仍保留一定程度管理的基本外汇管理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实际。在稳步开放的同时必须注重对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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