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6日 07: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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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日前联合出台《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今后驰名商标等品牌无形资产就可以换来“真金白银”的贷款。 商标使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模式。《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规定,拥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只要向银行提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在经过商标专用权评估、银行核审、银企双方签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并取得工商总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后即可获得银行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郑南源表示,商标权质押贷款在国外比较普遍,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承认商标权具有可担保性,像可口可乐、麦当劳等著名品牌都曾经被质押过,并且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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