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4日 04: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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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国务院2日在南京召开的服务外包座谈会上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20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将在这20个城市实行以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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