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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内需二号基金每10份派发1.2元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25日 03:29 作者 程满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第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报讯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旗下景顺长城内需增长二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拟进行分红,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2元。根据公告,此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为12月29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12月29日,红利发放日为12月30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当天进行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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