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6月25日 03:57 |
作者: |
|
| |
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6月17日,大江股份(600695)全资子公司青浦沈巷保卫肉禽场与自然人胡庆松、颜翠荣签订《资产处置协议书》,肉禽场将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供电供水设施及上述资产所在用的110亩土地有偿使用权等资产以7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述两名自然人。截至5月31日,上述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2万元,转让产生的收益为728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大江股份每年因使用土地而应支付给当地村委会的定额包干收益义务由上述两名自然人承担。此次资产转让资金已于6月24日汇入青浦沈巷保卫肉禽场账户。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