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2月14日 05: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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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08号《关于核准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章程修改的批复》同意,上海隽基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受让深圳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2%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分别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8%、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0%、上海隽基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2%。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已进行了相应修改。 上述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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