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ST吉药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并签署<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与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公司拟将全部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出售给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013年2月6日,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的情况下,公司与金泉集团确定资产交割日后,自资产交割日起,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将全部转移给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届时公司的债务将由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清偿,各债权人请径行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索取债权 ;同时公司的债权将由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各债务人请径行向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履行有关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亦由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享有及承担,相关的资金往来不应再通过公司银行账户发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需中国证监会豁免金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吉林制药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