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川化于2012年12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出让持有的四川川化永昱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5.00%的股权及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27%的股权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川化永昱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3】9号)及《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3】10号)文件,原则同意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川化永昱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5.00%的股权(共计285万股)及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27%的股权(共计500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评估备案的价值。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国有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成交公示、签订转让合同、进场交易鉴证等股权协议转让程序,依法完成上述股权的协议转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