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21:53 | 作者:
海王生物收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及佳木斯海王医药有限公司通知,获悉:
(1)湖北海王于2013年1月25日与安陆市普爱医院签订了“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协议”,进一步扩大了公司药品阳光集中配送业务在湖北省的覆盖区域。
(2)继佳木斯海王与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等多家佳木斯市直属大型医院签订“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协议”后,近期与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川县、前进区等地的多家二级及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协议”,深入开展公司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的药品阳光集中配送业务。
本次与湖北海王及佳木斯海王签约的上述医疗机构,2012年药品使用量合计值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协议正式实施后,公司医药商业的销售规模将会随着药品阳光集中配送业务的逐步深入得到提升。如上述“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协议”按照约定顺利实施,公司初步预计上述已签约医疗机构相关药品阳光集中配送业务对公司2013年销售规模的提升有一定积极影响,预计对公司2013年销售规模的贡献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左右(具体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准),约占公司2011年销售规模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