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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生化:重大诉讼情况(一)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4日 20:38 | 作者:
S*ST生化于2012年12月13日收到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小民执字463-3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009)小民执字463-3号《执行裁定书》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71381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 要求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协助将振兴生化在广东双林享有的股息或红利收益8713816元直接支付法院。 2006年12月19日,公司与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深圳签订了《上海唯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2012年12月3日,上述转让事项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分局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依据协议约定,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涉及上海唯科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因此上述欠款应由上海唯科和恒康发展负责承担。 因此,本次诉讼将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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