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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国家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20:41 | 作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2012年第36号公告,大华股份被列为国家第十九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并于2012年11月16日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授牌。
根据《海关总署2007 年第13 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公司技术中心将享受用于科学研究、试验的国外进口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公司将根据通知的要求及时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手续。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体现了公司在研发领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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