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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城: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解除质押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6日 21:31 | 作者:
截至2012年11月9日,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为*ST金城原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3,290,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201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鑫天纸业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解冻历史明细单》,获知鑫天纸业于2009年1月19日和2009年6月29日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的39,650,400股已解除质押,解除日为2012年11月12日。根据2012年10月26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5号《民事裁定书》,鑫天纸业持有的公司12,987,256股股票已划转至重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截至公告日,鑫天纸业持有公司股份30,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所持股份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置冻结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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